中国农业大动物科技术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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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若干事项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动物科技学院

动科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若干事项的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整改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楼宇维修及物业管理

1、使用楼宇公共部分须向动科动医大楼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大楼管理中心”)报批备案,具体事项由大楼管理中心与使用个人或各项目团队按照学院要求共同组织实施。

2、经学院同意且属于项目团队正在使用的房屋,如果是房屋自身质量问题(非二次改造装修)造成的“跑、冒、滴、漏”等现象,由大楼管理中心报请学院同意后,由学院统筹经费,统一修缮。

3、项目团队或个人未按期缴付相关物业费用的,学院将按实际情况暂停审批该项目团队或个人的财务报销手续。

4、严禁项目团队或个人将教学科研材料(试剂、设备)等私自存放在大楼公共区域,对于私放公共区域的物品,大楼物业人员将按合同要求有权先行处置。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团队负责人)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指导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

2、实验室负责人须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如遇各类不能自行处置安全事项,须及时上报学院。

3、实验室须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申购、领用、储存及处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使用规则及制度,对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学生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前,指导教师应详细指导,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及有关防护知识。

5、实验产生的废液、废固等物质,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实验室应建立危险化学废弃物台账,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数量、性质以及产生废弃物的实验名称、投放时间、投放人姓名等信息。

6、学院对实验室暂存的化学废弃物,分类收集,定期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处置申请。

7、如经学院核实相关项目团队或个人违规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材料或试剂的,学院将暂停该项目团队或个人申购相关实验耗材手续直到整改到位验收合格为止。

三、岗位变动人员名下的资产移交和项目财务管理

 岗位变动人员,主要指退休、调出学校、校内调动、出国、离职、在职离世等情况且属于学校人事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一)资产移交

1、岗位变动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前,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岗位变动人员固定资产交接确认单》,由学院资产管理员核实其名下登记的国有资产,做到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等与实际情况一致,确保资产管理的帐、物、人相符。

2、在职离世人员资产交接事宜,由学院统筹系及相关项目团队负责人共同办理。

3、退休人员名下所登记的资产(主要包括与教学科研相关的国有资产及使用的房屋等)在学院接到学校人事部门办理退休之日起,由学院与退休人员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4、对于人事关系不在学院的但仍占用学院教学科研条件及房屋资源的人员,由学院与占用学院教学科研条件及房屋资源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无条件统一收回,由学院、系及相关项目团队共同商定具体使用方案。

(二)项目财务管理

1、人事关系不在学院的人员,原则上学院不再审批同意此类人员从学院申报和承担各项研发项目(包括横向和纵向的)。

2、对于现人事关系已调出学院人员,因各种原因,目前还在学院主持或负责各类研发项目的,由目前项目负责人指定人事关系属于学院的在职人员为具体项目负责人,学院不再对人事关系不在学院的人员负责或承担的项目进行各类财务报销审核和审批。

特殊情况的,由项目团队负责人或个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审定,并按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办理。

 

 

动 科 学 院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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